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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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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分析研判行政执法工作形势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大问题,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意见建议。

2.组织拟订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

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计划、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3.统筹、指导、督查、考核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队

伍建设,指导乡镇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组织调度、

督查考核乡镇行政执法工作。

4.统筹协调、组织调度重大行政执法工作;会同财政部门

编制县本级综合行政执法年度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

5.根据小金县机构改革方案批准的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目录,行使原市场监管领域、文化市场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农业领域等各行业部门行使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其他行政权力。

1)行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种子(食用菌)、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植物检疫、水产渔政、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合作经营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与以上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调查(检查)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权。

6.负责拟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事任免建议方案;组织开展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和交流合作;负责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听证工作;受理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等工作;落实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7.接受州级市场监管领域、文化市场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农业领域的业务领导,配合州级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行动;负责开展以处罚为目的的行政检查;负责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市场监督管理行业要求负责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的行政管理和日常巡查监管工作;负责群众投诉举报件的受理、核实和先期监管工作;负责对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违规事件进行事中、事后的处置、监管,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执法工作。

2)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景区等领域的行政管理和日常巡查监管工作;负责群众投诉举报件的受理、核实和先期监管工作;负责对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违规事件进行事中、事后的处置、监管,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执法工作。

3)与县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的行政管理和日常巡查监管工作;负责群众投诉举报件的受理、核实和先期监管工作;负责对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违规事件进行事中、事后的处置、监管,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执法工作。

4)与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负责种子(食用菌)、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植物检疫、水产渔政、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合作经营等领域的行政管理和日常巡查监管工作;负责群众投诉举报件的受理、核实和先期监管工作;负责对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违规事件进行事中、事后的处置、监管,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执法工作。

5与乡镇的职责分工。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具体负责:市场监管、文化市场、道路运输、农业(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等领域的巡查监管职责;做好区域内违法行为排查(巡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工作。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暂设下列9个内设机构

⠂ ⠼/span>(一)办公室

负责局财务、负责编制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年度计划,负责行政处罚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和财务情况编报工作;负责预决算编报、财务和劳资统计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局务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有关综合性文件、文稿工作,组织制订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党建等工作;负责执法车辆管理、后勤服务保障以及执法装备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效能建设及政风行风建设;负责核发行政违法案件线索的举报奖励工作。牵头组织系统内业务教育、技术培训和其他各类培训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负责市场监管领域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职责;负责行使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其他行政权力;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的案件办理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负责文化市场领域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等执法职责;负责承担市场领域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负责行使文化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其他行政权力;负责文化领域的案件办理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负责交通运输领域整合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负责行使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其他行政权力;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的案件办理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负责农业领域整合种子(食用菌)、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植物检疫、水产渔政、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合作经营等执法职责;负责行使农业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其他行政权力;负责农业领域的案件办理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案件受理股

负责执法印章管理;负责审核接收其他业务主管部门移交案件(案源信息);负责案件立案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自由裁量权监督、组织重要行政处罚案件会审工作;负责督促案件录入系统;负责督促各中队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受理和办理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和接访、约访工作;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系统全面管理维护、组织协调、网络安全、技术服务咨询。负责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统筹管理,保障依法行政。负责各行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起草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各行业综合整治、各类重大整治活动、重大专项行动的实施;负责各类行政执法日常工作推进工作,负责各行业综合行政监督、执法、行政强制的相关程序指导工作;负责案件办结后与原移送案件(案源信息)业务主管部门回执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信息化建设和案件管理股

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系统全面管理维护、组织协调、网络安全、技术服务咨询。负责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统筹管理。负责案卷查阅登记审批。

(八)政策法规股

负责宣传国家、省、州、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决定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召开案审会。负责联系检察院、法院、司法机关、法律顾问和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应诉、公益性诉讼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抄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掌握分析行政执法舆情动态,做好行政执法重大宣传和新媒体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法治三项公示制度、门户网站更新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执法督察股

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目标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执法队伍的纪律监督和作风建设;负责对执法人员的行为举止和着装规范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效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督查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小金县美兴镇江西街2号

四、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0837—6777655

负责人:刘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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