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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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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阿委办〔2019〕69号)、《中共小金县委小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小金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小委发〔2019〕4号)、《中共小金县委办公关于印发<关于<小金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小委办发〔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小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县人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小金县劳动监察中队。

第三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项。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其他应当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四)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第四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和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州社会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税务部门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全面落实待遇支付,管理工作流程,拟定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全县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警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查处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六)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中涉及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的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州制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企业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事业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及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工作,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拟定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拟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政策,办理县级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手续。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制定劳务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劳务开发政策调研、统筹协调、督查指导、信息交流、综合培训、就业转移、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劳动和社会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合法权益维护机制等各项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劳动力市场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和拓展就业服务功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州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城乡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和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拟定各类人才流动调配以及特殊需要人员调配政策,承办事业人员流动调配手续以及干部内调工作。

(十一)负责各类劳动力市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负责劳动用工的工伤保险监管;依法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相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指导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二)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小金县人社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室、政策法规和规划股、档案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文秘、机要、目标管理、精神文明、民族团结、信息、安全、保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督查督办、绩效考核、后勤保障以及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共行政及事物工作。组织办理单位史志、年鉴、大事记起草修订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族自治法规、规章;承担有关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单位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方案和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国家、省、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宣传、调研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县委、县政府、州人社局、省人社厅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局党组确定的重大调研课题;归口管理对外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负责新闻发布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及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相关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法违纪案件;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综合指导全县养老、失业、工伤工作;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及相关措施;负责审核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及县本级参保企业职工退休;负责组织全县企业开展企业年金及备案工作;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和因病、非因公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事人才和专业技术股

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和管理工作;落实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考核奖惩流动等政策,将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及人员调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州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审核县直各部门(单位)的全县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落实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职称评聘、休假管理、人事档案等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协助做好县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各类主要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的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承接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的相关业务工作,服务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落实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负责地方职能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审批;负责将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培训内容。指导和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省、州、县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职业技能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资福利与退休股

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中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的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退职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劳动关系股(劳动关系、仲裁信访、就业创业)

贯彻劳动关系政策,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拟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审批;负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拟定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的有关培训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负责协调相关股室和企事业单位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拟订和实施创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县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协助完成就业培训有关方面的业务;负责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负责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负责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实施全县劳动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网管中心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数据建设、应用和管理,协调推进信息数据资源共享、网络信息及电子设备维护、信息系统管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落实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宣传、调研规划和年度计划。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中共小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六)小金县劳动监察大队

负责协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积极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新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对新区参建单位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负责受理新区内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举报案件的查处及劳资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包括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及企业劳务用工信用机制的建立情况。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对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劳动保障监督工作制度,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解决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公地址:小金县江西街13号

四、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0837—2782315

负责人:薛劲松(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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