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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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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展改革局)是小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小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牵头落实开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中存在的问题;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以及县上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农业、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审批和转报工作;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省和州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产业合理布局;组织拟订全县产业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

负责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规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建议。

⠂ )推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草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控制物价总水平的相关措施;参与调控价格总水平相关的决策方案,例如全县供水、用电、燃气等相关价格的调控,提供给党委和政府决策;负责监测、分析、预报全县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提出政策建议;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审定、调整列入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列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负责全县各类工业品、农副产品、公用事业成本监审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分析;负责全县各类罚没物、赃物、抵押物、车辆物损等价格认定;参与国有资产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为司法和公安机关和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价格认定服务。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全县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动用、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执行州级储备粮的轮换、动用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大骨节病、学生口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贯彻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制定相关军粮供应的具体管理办法及制度规定;指导军供统计报表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报告和会计决算工作,负责审核上报粮食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指导和监督县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组织实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国家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指导全县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查认证以及粮食统计、流通信息工作。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仓储设施设备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政务督办、机构编制、政工人事、文电处理、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文书档案、安全保密、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管理工作;承担局内工作人员考察、教育、培训、干部考核、晋职晋级、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局电子政务、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及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研究提出促进局内工作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监督管理各项专项资金;负责本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内部审计;承担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医保等费用发放和报销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能源股)。组织拟订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拟订国民经济主体功能区规划;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制定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预案和实施演练;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的各项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统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能源发展的目标和措施;组织对新型能源水、电、太阳能、风能、煤、油、气、光伏等资源勘探调查和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参与水电开发移民规划大纲审查,申报国家能源项目和资金。参与指导全县电力体制改革,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供电区域划分工作;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申报电源建设项目和电网建设项目按规定核准项目

(三)行政审批股(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股)。负责县发展改革局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依法审批保留权限以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权限以内的非国家投资项目立项(核准、备案);按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和水电建设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审批、核准项目招标事项;参与重大项目的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查等工作;组织重大项目社会性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编制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监测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结构,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项目入统报量工作;制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编制政法、城建、环保、旅游、文化、卫生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负责项目招投标(比选)工作,监督管理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对国家、省、州安排资金项目的审批程序,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和实施意见;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编制小金县年度项目(包括省重大项目、州重大项目)规划;综合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参与小金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负责小金县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每月监管、季度调度;参与和指导藏区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革命老区、以工代赈等项目的申报、储备、资金下达等管理工作;提出加强小金县重大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全县项目实施工作;协调全县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汇总并发布全县项目进展情况;承办县重大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重大项目社会性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州以工代赈方针、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审核、转报和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负责指导乡镇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参与全县以工代赈项目部门协调、建设过程、监督检查、评估验收、资金拨付等全过程管理。

(四)粮食和物资储备股(价格管理股)负责全县粮食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县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动用、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执行州级储备粮的轮换、救灾救济粮动用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大骨节病、学生口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贯彻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制定相关军粮供应的具体管理办法及制度规定;指导军供统计报表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报告和会计决算工作,负责审核上报粮食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负责政策性粮油补贴资金的拨付。指导和监督县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的安全生产、防火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及统计工作;负责指导粮食行业仓储管理及技术应用,定期检查粮食安全;负责代管的州级储备粮及县级储备粮的管理;负责粮食仓储设施的新建、报废、占用、拆迁的审核上报工作;检查和监督粮食仓储工程质量;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行业名牌产品创建工作;指导农村储粮新技术推广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仓储设施及基础设施投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粮油、饲料的质量法律、法规、质量(卫生)标准;负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推广应用各项质量管理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并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对陈化粮油的品质鉴定的抽样;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和州、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粮食行政许可、审批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储备粮计划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军供粮油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陈化粮销售处理情况;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仓储设施设备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对民事、刑事、经济、行政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的价格鉴定、认定、评估;负责全县价格监测工作,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进行定期监测、及时研究市场价格运行态势、监测分析、反馈市场价格动态,预测价格变动趋势,提出控制价格总水平的政策建议,发布价格信息和市场行情;负责全县价格改革、价格调整年度计划和规划;草拟地方性法规规章;审定价格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研究列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原则、范围和作价办法;调整列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有关价格政策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贯彻执行。负责对开放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指导,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当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价格波动时,提出价格干预措施,待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性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性收费;负责研究旅游管理的原则、范围和作价办法,负责申报景区票价价格调整方案。

三、办公地址

小金县喇嘛寺政府大楼5楼

四、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2782155

六、负责人

李贤(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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