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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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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州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县环境保护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落实我县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我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我县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我县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我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和协调我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局办公室

2.行政执法大队

3.环境监测站

4.财务室

5.人事股

6.环保股

7.环境审批股

三、办公地址

小金县喇嘛寺新城区

四、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0837-2782225

负责人:许付林(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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