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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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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依法开展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行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及全县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临督证件的核发、管理使用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局机关设七个股室,下设19个乡镇基层司法所。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基层工作股、合法性审查与行政复议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法治宣传教育股。

三、办公地址:小金县美兴镇石灰村

四、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0837-2782560

负责人:周洪海(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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