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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八号)

发布时间: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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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八号)

为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维护我县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境外来县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来县人员,必须在县外进行至少14天的居家隔离或医学观察,待隔离期满后经正规医院出具健康证明后方可进县。不具备在县外居家隔离条件境外来县人员,可按照自愿原则到阿坝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隔离观察至少14天,待隔离期满后经正规医院出具健康证明后方可进县。

二、确需从境外来县人员在来县的时间和方式确定后,须至少提前3天向住地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主动报告,由村(社区)、单位建立台账逐级上报至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外事工作组(须如实报告本人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信息,包括出发地、途经地和抵达国内的时间、航班号、车次、车牌号、座位号,以及近期每天的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

三、自疫情发生以来,已自行从境外入境来县人员,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24小时之内向所在村(社区)和派出所报告,并由属地党委、政府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外事工作组备案,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相关防控措施。

四、村(社区)、单位、宾馆和酒店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加强对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不落实管控责任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凡涉嫌故意隐瞒传染病接触史、故意隐瞒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旅行史及其他扰乱疫情管控正常秩序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任,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做好相关宣传,主动告知并劝导境外家人及亲友,为了大家的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避免来县。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小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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