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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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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29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回复

尊敬的刘治贤、刘丁萄等15名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小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结束后,及时召开交办会,并将您提出的《(达维镇)关于野生动物致害并进行种群调控的建议、(八角镇)关于加大对破坏农作物的野生动物种群调控的建议》(第29号)交由县林草局办理,随时进行跟踪督办,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随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增长,野生动物致害问题逐渐凸显,县人民政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域实际,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强化野猪种群调控。自2024年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狩猎队,创新采用“猎狗追踪+红外监测”精准猎捕模式,对野猪种群实施科学调控。截至2025年5月,累计猎捕野猪516头,均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置,有效缓解了野猪对农作物和牲畜的危害。二是全力推进猕猴种群调控前期工作。猕猴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调控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2023年,我县已配合省、州完成全县猕猴种群数量及环境承载力评估,安装红外相机31台并形成专项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种群调控需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并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近两年来,我县持续与省、州主管部门对接,全力争取调控指标,目前暂未获批复。三是健全完善致害补偿与风险保障机制。为切实维护农牧民权益,2025年1月,县政府正式印发《小金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小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构建起制度化补偿体系。同时,自2023年以来,我县创新推行野生动物致害公众责任保险试点,每年投入保费20万元,覆盖全县18个乡镇,保障范围包括农作物、经济作物、中药材受损及牲畜、人身伤亡等。已累计理赔380件,赔付农作物损失33余万元,有效降低群众损失。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调控审批程序严格。猕猴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特许猎捕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二条·需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近两年,县林草局积极向州、省林业主管部门对接申请猎捕猕猴事宜,因多种原因,均未得到批准,短期内难以开展实质性调控。二是资金保障与专业力量不足。省、州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资金规模有限,县级财政困难,现有资金主要用于致害保险投保及日常保护救助,难以满足种群监测、设施建设等需求。同时,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监测、防控技术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种群监测和调控。持续加强野猪种群常态化调控,优化“猎狗追踪+红外监测”模式,确保猎捕科学规范。针对猕猴种群,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测数据,加强与省、州主管部门的汇报对接,争取早日获批调控指标;待指标下达后,立即组织专业队伍依规开展调控,切实减轻对农作物的危害。

(二)优化致害保险保障体系。主动与保险公司协商,通过优化保险条款、简化理赔流程、提高赔偿额度等方式,增强保障实效。多渠道筹措资金,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建议农户遇野生动物致害时,及时提交损失图片及村委会证明申请理赔,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三)强化宣传引导与联防联控。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及致害防范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推广高频喇叭、强光手电筒、敲锣驱离等实用防范手段;发动村(组)民兵组建巡逻队,在农忙及野生动物活动高峰期加强值守;在猕猴等野生动物频繁出没区域增设警示标识和防护栏,构建“群众参与、联防联控”的防范网络。

县人民政府将以办理此次建议为契机,持续改进工作,全力解决野生动物致害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恳请各位代表继续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将《小金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承办单位 :小金县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负责人:李裕伟

具体承办人:墨健勇

办理等级 :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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