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人民政府
关于政协第十五届小金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1号提案的回复
杨建等4名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政协第十五届小金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结束后,及时召开交办会,并将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企业用电价格的建议》(第1号)交由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办理,随时进行跟踪督办,现答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401号)文件要求,电价均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月制定电价收费。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将《小金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协提案委。
承办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承办责任人:庞万美、马兴武
承办人:奉浩
联系电话:2786477
小金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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