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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金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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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府办发2020〕10

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小金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小金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小金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阿府办函〔2020〕1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有效防控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力争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入全省前列并保持优良。

(二)工作思路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针对问题,瞄准目标,精准施策,深入推进实施以农村散煤、工业污染源、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治理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攻坚措施,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强化执法检查,完善通报排名、考核奖惩、约谈问责机制,推进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业污染综合治理

1.实施汽修喷漆行业污染整治。强化汽修喷漆行业监管,组织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建立汽修喷漆企业管理台账,规范喷漆作业,严格环保要求,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置,确保达标排放。2020年5月底前,全县含喷漆作业的汽修企业全部安装室内喷烤漆设备,并配备废气处理设施。全面取消露天喷漆作业,依法关停取缔无证、无环保手续、无环保治理设施和设施处理效率低下、不能达标排放的汽修企业。(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小金生态环境局、涉及乡镇)(备注:州环保责任分工第10条)

2.开展恶臭气体专项治理。对重点工业企业、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恶臭气体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明确治理提升时限、治理提升方式和执行标准等管理要求,实行“一源一策”台账式管理,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治理档案。加强工业企业恶臭气体排放设施的源头密闭管控,对重点部位加装收集处理装置,防止跑冒滴漏。重点危废类企业、垃圾转运站(点)、公共厕所等行业和领域的恶臭气体治理,确保达标排放。(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单位:县公用服务中心、小金生态环境局、涉及乡镇)(备注:州环保责任分工第4条)

3.推进清洁能源替代。2021年9月底前完成我县县城及城乡结合部以电代柴、以电代煤的工作。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2020年底前全面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城市建成区的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设施,鼓励其他区域燃煤锅炉淘汰。对燃煤锅炉整治排放不达标的依法取缔。(牵头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信商务和信息化局;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用服务中心、涉及乡镇)(备注:州环保责任分工市场监督管理局第4条)

(二)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污染综合治理

1.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禁止国一、国二标准车辆进入小金县主城区。鼓励发展清洁货运,严格城区准入。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加大对重型货车超载超限的执法检查力度,降低重型柴油货车使用强度。(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协助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小金生态环境局、涉及乡镇)(备注:州环保责任分工第2条)

2.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加强对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的监管,禁止销售普通柴油。成品油经营站(点)抽检覆盖率达到100%。严格油气回收装置使用监管。(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县经信商务和信息化局、涉及乡镇)(备注:州环保责任分工第6条)

(三)加强扬尘和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1.深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建筑扬尘管理清单,2020年5月底前完成全县建筑工地登记造册并实行动态更新。强化施工扬尘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提高施工现场围挡标准,全面实现施工现场区硬化和裸土覆盖,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整顿。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和建筑公司、项目单位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未落实喷淋、扬尘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公开曝光。(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单位:县公用服务中心、小金生态环境局、涉及乡镇)(备注:州环保责任分工第5条)

2.严管渣土运输车辆。运输渣土的建筑工地必须按要求配备冲洗设备,并对离开车辆进行冲洗。(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单位:县公用服务中心、小金生态环境局、涉及乡镇)(备注:州环保责任分工第5条)

3.严控道路扬尘。严查散料货物运输车辆遗撒、遮盖,加大监控和打击力度。强化道路扬尘整治,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原则,对在建项目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实现达标率100%。(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公用服务中心、涉及乡镇)(备注:州环保责任分工第5条)

4.严控秸秆焚烧。健全禁烧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县、乡、村属地管理责任。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对违反禁烧规定的一经发现严惩重罚,并对监管单位、监管责任人严肃问责。(牵头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协助单位:涉及乡镇)(备注:州环保责任分工第5条)

5.严控垃圾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禁止垃圾露天焚烧,加大执法检查和打击力度,推进城区周边和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单位:县公用服务中心、涉及乡镇)

6.禁限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制定烟花爆竹禁限售、禁限放严控方案,明确烟花爆竹禁限售、禁限放要求。(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协助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涉及乡镇)(备注:州环保责任分工第5条)

(四)加强餐饮服务项目管理

1.严格规范烧烤行为。县城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建成区餐饮服务场所、室内烧烤必须安装配备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正常运行。(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用服务中心、涉及乡镇)(备注:州环保责任分工第5条)

2.规范餐饮项目管理。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虽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但未落实污染防治设施不得投入运营。(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用服务中心、涉及乡镇)(备注:州环保责任分工第5条)

(五)依法推进铁腕治污

1.持续强化执法检查。采取突击执法、“点穴式”执法、明查暗访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涉气环境执法检查,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管体系,形成高效联动,严惩重处的执法协同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小金生态环境局;协助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2.严格落实追责问责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专项检查及执法检查中发现移交的问题,有关党委、政府要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的,按照直接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三个层次分别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按照程序严肃实施责任追究。要建立问责清单,完善工作链条,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做到责任追究有规范、有标准、有依据。(牵头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助单位:小金生态环境局、涉及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要突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职能部门两个主体责任,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县、乡领导包联制度,对重点工作、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建立全面的包联制度,形成完整的责任体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对重点任务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解决、亲自督导。(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做好大气污染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宣传县委、县政府坚持科学治理大气污染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营造正面舆论氛围。及时发布权威声音,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协助单位:小金生态环境局、涉及乡镇)

(三)强化工作调度。全县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在城市及周边区域,工作重心在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本区域、本行业大气质量进行研判,找准主要影响因素,补齐短板,明确重点,精准施策;每年4月9日、7月9日和10月9日前向小金生态环境局报送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联系人:张诗亚;联系电话:18990400632;电子邮箱897683127@qq.com)。小金生态环境局要及时分析全县环境空气质量,通报各级各部门工作成效,并报告县政府及州生态环境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小林局,四管局。

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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