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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刚主持召开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

发布时间: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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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明刚主持召开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欧旨勇,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帆、吕翔,县政府副县长付旧军、杨琳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发君、县政协副主席邓红星、县三级调研员李早伦应邀出席会议。涉及议题部门负责同志及18个乡镇乡镇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传达学习了《关于在全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县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施克辉、王晓晖同志在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四川省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关于印发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审议研究通过了有关事项。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明刚与参会人员对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原则同意了各项议题。就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刘明刚强调,要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各部门、乡镇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集中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增强全县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县民宗局等相关部门要推动《条例》进机关、企业、乡镇、学校、宗教活动场所,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县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结合,聚焦重点任务与关键环节,对标新测评指标,补短板、强弱项、树特色、提亮点,高效推进创建工作。

就《关于在全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刘明刚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乡镇的党委(党组)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抓责任、促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紧扣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坚决落实学习研讨、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开门教育等工作安排,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扎实推进学习教育落地见效。要加强学习教育。各部门、各乡镇要聚焦学习教育主题,抓纲带目、扎实推进,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坚持以案为鉴、深查问题,坚持边查边改、以改促治,坚持开门教育、群众参与,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利用社交媒体平台、案例警示教育等,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涵和实质,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要抓好成果转化。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将学习教育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转作风、树新风的根本性抓手,切实增强做好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立足岗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服务群众,让群众可感可及。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县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刘明刚强调,要强化认识,健全管理机制。全县要高度重视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范工作,增强风险与责任意识。财政部门牵头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建立预警监测防控体系,动态掌握债务规模、结构及期限,定期评估风险;国投公司健全内部制度,规范融资与资金使用,同时加强与上级沟通,争取政策支持。要优化结构,拓宽资金渠道。县国投公司需优化债务结构,降低短期债务占比与融资成本,科学规划融资规模和期限。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偿债能力。要严格监督,落实责任。县审计局加强债务资金使用审计,严查违规挪用问题并督促整改。建立考核机制,将债务风险防范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奖惩分明。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风险化解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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