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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水务服务中心关于小金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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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县建立完善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37条现已完成信息化平台录入向社会公布公示名单详见四川省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

小金县水务服务中心

20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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