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电力紧张的需求,经我县人民政府研究拟对结斯乡向花村、木洛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为维护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现将拟征收的土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属、用途
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阿坝州小金县结斯乡向花村、木洛村,总面积1.0002公顷。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拟征收土地用于小金县结斯沟二级水电站。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和青苗及地上附作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公告时间
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9日。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冻结拟征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承包权调整,流转等事项。
特此公告。
小金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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