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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关于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州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备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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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关于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州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备案的报告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州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核查、公示和销号。现将整改任务销号资料报你办备案。

  附件:1小金县关于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州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销号确认表

2.其他佐证材料

                                            小金人民政府  

                                                                         2021817


小金县关于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州第二十八项整改

任务销号确认表

                            责任单位(盖章):小金县人民政府           20218

反馈问题

(二十八)交通部门对交通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项目建设中的生态破坏和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全县交通建设项目监管力度,压紧压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责任,切实完善交通建设生态破坏和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情况。

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学习宣传,提高业主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严格按照《阿坝州交通局关于常态化开展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分管副县级领导带队,相关股室参与的督导小组,对全县在建项目开展常态化督导。

3.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工作原则,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落实环保责任。

4.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工作,禁止“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

严格落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法律法规,并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工作

现场核查情况

属实

公示情况

已公示

责任单位

主要领导

(签字)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二十八)交通部门对交通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项目建设中的生态破坏和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责任单位

小金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

林茂

联系电话

0837-2782567

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法律法规,并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工作

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学习宣传,提高业主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严格按照《阿坝州交通局关于常态化开展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分管副县级领导带队,相关股室参与的督导小组,对全县在建项目开展常态化督导。

3.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工作原则,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落实环保责任。

4.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工作,禁止“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严格落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法律法规,并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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