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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两个一”和“四个一”工作机制落实

发布时间: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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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或实际控制人)自觉主动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能职责,切实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企业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安全预防能力,我局按照全州推行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两个一”和安全隐患复核复检“四个一”工作机制,结合全县复工复产工作要求,2024年3月26日、27日由我局刘国辉副局长,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辖区内工贸、危化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内容着重以查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资料为主。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5家,发现问题11个,现场出具执法文书4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检查组现场反馈了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主动履职;二是要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三是要做好企业自身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符合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复工条件才能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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