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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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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二)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的普查、保护与利用;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县重点文化、体育、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

(三)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本地特色文化传承发展。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推动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能。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四)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负责全县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五)负责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挖掘、传承、保护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负责拟订青少年(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

(六)推动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依法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管理机构、文旅企业的行业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统筹规范文化和体育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和体育等违法行为。

(七)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履行行业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八)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及公益活动,推动产业发展。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负责利用广播电视加强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力,抢占舆论高地,强化舆论反制,巩固意识形态阵地。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九)职能转变。强化文化、体育和旅游要素配置,统筹整合形成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新优势,着力打造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品牌,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推动旅游业向主导产业发展,提升小金文化软实力,建设体育强县,努力开创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新局面。

二、机构设置:内设6股1室,分别是办公室、文化股、公共服务和体育股、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股、市场管理和宣传营销股、政策法规和规划指导股(行政审批股)、广播电视股。所属股所级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业余体校、小金县红军长征两河口会议纪念馆、文化旅游事务服务中心。

三、办公地址:小金县美兴镇喇嘛寺新城区文体中心

四、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0837-2782480

六、负责人:彭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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