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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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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拟订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协调指导实施,指导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预算、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负责县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国(境)内外教育援助和教育合作项目执行

(四)负责全县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五)贯彻执行教育督导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教育执法,对中小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估,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并指导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中小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八)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九)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小金县教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察室)

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和政务协调、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信访工作,承办教育年鉴编纂工作。统筹管理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综合协调《行动计划》的有关工作。督促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负责全县教育法制建设与依法治教工作;开展全系统反腐倡廉教育。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办有关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二)人事股

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系统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中小学校(园)干部的考察、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校(园)长、教职工绩效工资的考核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并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聘任工作;协调对口支援“两个工程”有关工作;负责教育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和指导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计划基建财务股

负责教育经费、教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的监测、管理、筹措和使用;负责机关、中小学校(园)财务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全县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管理工作,负责编报学校省、州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县教育经费。

(四)教育股(行政审批股)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寄宿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检查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普通高中教育、初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德育工作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管理、指导学校体育、卫生 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藏区“9+3” 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指导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审批。

(五)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普通高中、中专、成人招生和高等自学考试政策的宣传、贯彻;负责组织考生报名、考试,审查并组建 考生档案、送档及录取工作;负责藏区“9+3” 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负责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负责招生、自学考试统计报表的布置、收集、汇总、上报;负责接待、受理、查证、核实、处理招生和自考工作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三、办公地址:小金县美兴镇政府街23号

四、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0837—2782566

负责人:黄仁炎(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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