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挂财政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党委、
人大主席团、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挂群团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群团相关工作。
(三)维护稳定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群众信访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负责经济发展等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教育、科学、卫生健康、民政、劳动保障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小金县达维镇继英街12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0837—2798299
负责人:谢其凤(达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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