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业保险政策调整公告

发布时间: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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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川财财法〔2014〕3号)文件要求,我县农业保险政策调整如下:

  一、降低种植险和森林险费率。根据近年来农业保险经营情况,将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种植险和森林险的费率进行了适当下调,这是我省近年来第3次下调农业保险费率,农业保险惠农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二、是提高育肥猪和奶牛保险的保障金额。结合养殖成本上涨的实际,将育肥猪的保险金额由每头500元提高至700元,奶牛的保险金额由每头5000元提高至6000元,进一步提高了农业保险风险保障能力。

  三、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保。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加大特色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鼓励我县探索开展蔬菜、水果、肉牛、羊等特色农业保险。稳步拓宽政策覆盖面,提高保险保障水平,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

  四、提高农业保险市场开放程度。从2014年起,凡取得在我省经营农业保险资格的保险机构,均可参与农业保险市场竞争,市县按照“优胜劣汰”原则确定具体经办保险机构。

  五、具体政策调整情况

  (一)种植业保险:玉米保险单位保额由300元提高到400元,保险费率由5.25%降为4.5%,单位保费每亩21元降为18元;马铃薯的保险金额350元/亩,保险费率由6%降为4.8%,单位保费每亩由21元降为16.8元;油菜保险单位保额由280元提高到300元,保险费率由4%降为3.4%,单位保费由每亩12元降为10.2元。青稞保险单位保额200元,保险费率6%,单位保费每亩12元;各级财政负担保费比例和农户缴费比例维持不变。

  (二)畜牧业保险:育肥生猪的投保方式按批次投保进行,投保数量为每批投保时存栏数,保险金额700/头,保险期为6个月,保险费率规模化为4%,散养户为5%,保费分别为28元/头与35元/头;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保险费率为6%,保费为60元/头;奶牛保险金额为6000/头,保险费率为5%,保费为300元/头;牦牛的保险金额为2000元/头,保险费率为6%,保费为120元/头,育肥生猪财政分担比例由70%提高80%,农户缴费由30%降为20%,其他险种各级财政负担保费比例和农户缴费比例维持不变。

  (三)森林保险:公益林保险单位保额由400元提高到500元,保险费率降为0.13%,单位保费每亩0.65元不变;商品林保险单位保额由500元提高到750元,保险费率降为0.16%,单位保费每亩1.2元。各级财政负担保费比例和林农缴费比例维持不变。同时,森林保险绝对免赔额由核损面积的10%下调为5%,且以5亩为最高免赔限额。取消森林保险起赔点 。

 

附件:

         

2014年农业保险品种保险金额及费率一览表

           

保险品种

单位保额
(元)

保险费率
(%)

单位保费
(元)

保费分担

政府补贴
(%)

农户缴费
(%)

1.水 稻

400

4.5%

18

75%

25%

2.玉 米

400

4.5%

18

75%

25%

3.油菜

300

3.4%

10.2

75%

25%

4.马铃薯

350

4.8%

16.8

75%

25%

5.青稞

200

6.0%

12

75%

25%

6.育肥猪

700

规模化:4%
散养户:5%

规模化:28
散养户:35

80%

20%

7.能繁母猪

1000

6%

60

80%

20%

8.奶 牛

6000

5%

300

80%

20%

9.藏系羊

500

6%

30

80%

20%

10.牦牛

2000

6%

120

80%

20%

11.森林

         

公益林

500

0.13%

0.65

90%

10%

商品林

750

0.16%

1.2

7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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