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示

发布时间:2014-01-14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项目名称

批准机关

收费及文件依据

收费标准(元)

备注

县公安局

临时身份证

四川省发改委

川发改价格〔2003〕2322号

10元

 

普通护照

国家公安部

《中国公民办理出国(境)证照人民币收费标准》

200元

 

往来港澳通行证

100元

 

通行证签注(一次)

20元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50元

 

大陆证签注(一次)

20元

 

县畜牧兽医局

兽药经营许可证

国家物价局

国家财政部

〔1992〕价费字452号

〔1992〕农字第245号

50元

 

县民政局

结婚证

国家物价局

价费字〔1992〕249号

财预字第37号

每对9元

 

离婚证

国家物价局

计价格〔2001〕523号

每本4.5元

 

补办结婚证

   

每对9元

 

县农业局

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

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局

川农机办〔2005〕22号

川价发〔2005〕28号

280元

四科目

拖拉机牌、证审领费

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局

川农机办〔2005〕22号

川价发〔2005〕28号

160元

 

县城乡建设

住房局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四川省物价局

川价费〔2004〕171号

6元/㎡;商品房首次3元/㎡。

 

房地产抵押手续费

四川省物价局

川价费〔2004〕172号

按抵押价值的0.18%收取。

 

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

四川省物价局

川价费〔2002〕238号

住房登记80元/套;工厂医院学校等160元/宗;党政军社会公益和福利单位120元/宗;商业用房(含写字楼)240元/宗。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抵押权登记

四川省物价局

川价费〔2001〕157号

按房产抵押评估价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