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金县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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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金县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小府办函202321

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小金县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单位:

《小金县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小金县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县农业保险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2022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委、州委和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保护农业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支农惠农富农作用,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开展农业保险工作   

三、保险品种

(一)传统农业保险。

1.种植业政策性保险:玉米、小麦、马铃薯、油菜。

2.养殖业政策性保险:能繁母猪、育肥猪、牦牛、奶牛。

(二)特色农业保险。

蔬菜、苹果、樱桃、青红脆李、酿酒葡萄、高山玫瑰、花椒

四、承保相关要求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综合考虑各承保机构承保、查勘、理赔能力,特别是基层体系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按政府采购程序择优确定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一)分片承保。中央财政补贴品种,组成“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套餐,以养殖带动种植保险,分片区确定承保机构,原则上不允许交叉承保,即一个片区只允许一家保险机构承保,负责该片区内承保年度的保险品种。

(二)承保机构确认。结合我县种养殖业可以保险的业务量,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三家保险机构。

(三)承保年限。承保中央财政补贴品种的保险机构,一经采购确定,原则上应保持三年不变。(按照一招三年的保险承保基本规则,认定保险公司合法承包年限为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如因合同终止另行通知。

(四)强化传统农业参保。承保保险机构要加大对传统种植业政策性保险(玉米、小麦、马铃薯、油菜)和农业特色保险的承保。  

(五)保险机构的条件。1.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2.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经营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3.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内控制度;4.有稳健的农业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安排以及风险应对预案;5.偿付能力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6.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除保险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农业保险业务。

(六)加强保险机构的监管。对于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保监、审计、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查处的承保机构,根据相关程序确认后,从下一年度起取消其在原区域内的承保资格。我县对开办的险种,推行农牧户自主自愿、愿保尽保的原则,承保保险机构,不得借用任何理由推诿拒保,一经查实,从下一年度起取消其在原区域内的承保资格。

五、保险片区划定

第一片区:四姑娘山、达维日尔、结斯、沃日两河、抚边、木坡、八角9个乡镇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坝中心支公负责承保。

第二片区:美兴、宅垄、新桥、沙龙、崇德、美沃6个乡镇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坝藏族自治州分公司负责承保

第三片区:汗牛、窝底、潘安3个乡镇由中航安盟财产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阿坝中心支公司负责承保。

六、保费补贴比例

该方案财政保费补贴标准和各级财政补贴比例应按省、州公布文件要求动态执行。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12号精神,(一)传统农业保险,种植业财政补贴75%(含 中央、省财政补贴)、农户自缴25%;养殖业财政补贴80%(含中央、省、州、县财政补贴)、农户自缴20%(二)特色农业自然灾害保险,财政补贴80%、农户自缴20%。

表一:农业政策性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一览表

品种

计量单位

保险金额

保费

保险费率

保险产量

(斤

/亩)

保费分担比例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州级财政

县级财政

农民自缴

承担比例

承担保费

比例

承担保费

比例

保费

比例

承担保费

自缴比例

自缴保费

1玉米

(元

/亩)

400

17.1

4.275%

/

75%

0%

25%

4.275

2、小麦

(元

/亩)

300

6.528

2.176%

/

75%

0%

25%

1.632

3、马铃薯

(元

/亩)

650

18.53

2.85%

/

75%

0%

25%

4.63

4、油菜

(元

/

300

9.69

3.23%

/

75%

0%

25%

2.42

5育肥猪

(元

/头)

800

44

5.5%

/

80%

0%

20%

8.8

6能繁母猪

(元

/

1500

90

6%

/

80%

0%

20%

18

7牦牛

(元

/

2000

130

6.5%

/

70%

10%

20%

26

8、奶牛

(元

/

6000

300

5%

/

80%

0%

20%

60


表二:特色农业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一览表

品种

计量单位

保险金额

保费

保险费率

保险产量

(斤

/亩)

保费分担比例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州级财政

县级财政

农民自缴

承担比例

承担保费

比例

承担保费

比例

保费

比例

承担保费

自缴比例

自缴保费

1.露地蔬菜

叶菜类

白菜、芹菜、卷心菜、莲花白、生菜

(元/ 亩)

700

42

6%

/

/

/

80%

33.60

20%

8.40

莴笋、西兰花、花菜

1000

60

6%

/

/

/

80%

48.00

20%

12.00

茄果类

西红柿、茄子、辣椒

1300

78

6%

/

/

/

80%

62.40

20%

15.60

瓜类

冬瓜、黄瓜、

700

42

6%

/

/

/

80%

33.60

20%

8.40

苦瓜

1300

78

6%

/

/

/

80%

62.40

20%

15.60

豆类

豇豆、四季豆、豌豆

1000

60

6%

/

/

/

80%

48.00

20%

12.00

扁豆、毛豆

700

42

6%

/

/

/

80%

33.60

20%

8.40

葱蒜类

大葱、韭菜、韭黄、蒜苗、蒜

薹、

1000

60

6%

/

/

/

80%

48.00

20%

12.00

根茎类

萝卜、棒菜、

700

42

6%

/

/

/

80%

33.60

20%

8.40

儿菜

/

/

/

生姜

1100

66

6%

/

/

/

80%

52.80

20%

13.20

根茎类

食用竹、鱼腥草

1000

60

6%

/

/

/

80%

48.00

20%

12.00


2、大棚蔬菜

2-1、简易大棚

叶菜类

白菜、芹菜、卷心菜、莲花白、生菜

(元

/亩)

800

40

5%

/

/

/

80%

32.00

20%

8.00

莴笋、西兰花、花菜

1100

55

5%

/

/

/

80%

44.00

20%

11.00

茄果类

西红柿、茄子、辣椒

1500

75

5%

/

/

/

80%

60.00

20%

15.00

瓜类

冬瓜、黄瓜、

800

40

5%

/

/

/

80%

32.00

20%

8.00

苦瓜

1500

75

5%

/

/

/

80%

60.00

20%

15.00

豆类

豇豆、四季豆、豌豆

1100

55

5%

/

/

/

80%

44.00

20%

11.00

扁豆、毛豆

800

40

5%

/

/

/

80%

32.00

20%

8.00

葱蒜类

大葱、韭菜、韭黄、蒜苗、蒜薹、

1100

55

5%

/

/

/

80%

44.00

20%

11.00

根茎类

萝卜、棒菜、

800

40

5%

/

/

/

80%

32.00

20%

8.00

儿菜

/

/

/

生姜

1300

65

5%

/

/

/

80%

52.00

20%

13.00

根茎类

食用竹、鱼腥草

1100

55

5%

/

/

/

80%

44.00

20%

11.00

2-2、钢架大棚

叶菜类

白菜、芹菜、卷心菜、莲花白、生菜

(元

/亩)

800

32

4%

/

/

/

80%

25.60

20%

6.40

莴笋、西兰花、花菜

1100

44

4%

/

/

/

80%

35.20

20%

8.80

茄果类

西红柿、茄子、辣椒

1500

60

4%

/

/

/

80%

48.00

20%

12.00

瓜类

冬瓜、黄瓜、

800

32

4%

/

/

/

80%

25.60

20%

6.40

苦瓜

1500

60

4%

/

/

/

80%

48.00

20%

12.00

豆类

豇豆、四季豆、豌豆

1100

44

4%

/

/

/

80%

35.20

20%

8.80

扁豆、毛豆

800

32

4%

/

/

/

80%

25.60

20%

6.40

葱蒜类

大葱、韭菜、韭黄、蒜苗、蒜薹、

1100

44

4%

/

/

/

80%

35.20

20%

8.80

根茎类

萝卜、棒菜、

800

32

4%

/

/

/

80%

25.60

20%

6.40

儿菜

/

/

/

生姜

1300

52

4%

/

/

/

80%

41.60

20%

10.40

食用竹、鱼腥草

1100

44

4%

/

/

/

80%

35.20

20%

8.80

3、蔬菜大棚

种类

分项

(元/亩)

钢架

架材

7200

72

1%

/

/

/

80%

57.6

20%

14.4

大棚

薄膜

800

32

4%

/

/

/

80%

25.6

20%

6.4

简易

架材

600

30

5%

/

/

/

80%

24

20%

6

大棚

薄膜

400

20

5%

/

/

/

80%

16

20%

4

4、特色水果

苹果、青红脆李、樱桃、酿酒葡萄

幼树(或幼 苗)

(元

/亩)

500

30

6%

/

/

/

80%

24

20%

6

初果树

1500

90

/

/

/

80%

72

20%

18

盛产树

2000

120

/

/

/

80%

96

20%

24

5、特色产品

花椒、高山玫瑰

幼树(或幼 苗)

(元

/亩)

500

30

6%

/

/

/

80%

24

20%

6

初果树

1500

90

/

/

/

80%

72

20%

18

盛产树

2000

120

/

/

/

80%

96

20%

24

七、保险责任和赔款支付   

各险种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承保机构报经中国保监会审批的条款为准。农业保险赔款必须通过一卡通账户直赔到受灾户。   

八、投保方式

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承保鼓励以村(场)为单位投保。耕种方式是“土地流转”、“承包经营”、“代耕代种”等情形的,承办机构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验标,收齐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料(包括与农户直接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或土地承保合同、费用支付凭据、营业执照、种植大户身份证等复印件)后方可承保出单,且被保险人必须为实际土地耕种者或经营者。

九、缴费方式

出单时,必须是将最小投保单位的农户自缴保费收齐,并将保费缴至承办机构账户后,方可出单承保。本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设立专门科目,实行专项管理,分季结算。中央、省州财政保费补贴按各承保机构实际承保签单进度给予补贴。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相关部门、乡镇、承保机构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把农业保险工作落到实处。科技农畜水局要统筹和组织全县农业保险工作,要加强对农业保险参保数量等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协同做好具有理赔争议的农业保险灾害鉴定和查勘定损工作;财政局会同科技农畜水局要加大对农业保险工作的检查、审核、上级争取力度;各乡镇要将农业保险参保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副乡镇长为具体负责人的工作服务专班;县目绩中心将此项工作列为目标绩效考核,科技农畜水局加强考核;农业保险承办公司要从落实支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全局出发,认真做好农业保险各项工作。夯实承保基础工作,履行农业保险条款应尽义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编印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使农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农民防灾意识,让更多的农民自愿参保。

(三)规范承保手续。一是确保承保“六要素”(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保险标的名称、种养地点、保险数量、农户直补卡账号或其他银行账号)齐全准确。二是确保“三单一证一票”(投保单、投保分户清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保险费发票)信息一致。三是确保“三清单信息”(投保分户清单、理赔定损清单和赔款支付清单)无缝链接。   

(四)规范承保理赔工作。一是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在订立农业保险合同时,制定投保清单,详细列明被保险人的投保信息,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保险机构应当将承保情况予以公示。二是保险机构接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查勘,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的受损情况。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将查勘定损结果予以公示。三是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办发201447号文件精神,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监管,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保险机构应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理赔前提。四是保险机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理赔清单应当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保险机构应当将理赔结果予以公示。  

十一、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工作机制,成立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项如下:

(一)成员名单

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石永建    科农畜水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智刚    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黄待富    县气象局局长

        肖登义    县目绩中心主任

18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中华财产保险小金支公司经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小金支公司经理

扎西泽仁中航安盟保险小金支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由石永建兼任办公室主任,农经站负责组织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二)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保险资金的筹集、监管,会同科技农畜水局要加大对农业保险工作的检查、审核、上级争取力度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统筹和组织全县农业保险工作,要加强对农业保险参保数量等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协同做好具有理赔争议的农业保险灾害鉴定和查勘定损工作。

县气象局:主要负责灾害风险区划、检测预警,防灾减灾和灾情评估等工作。

县目绩中心: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督查。

保险公司:负责制订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具体条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承保、受理、查勘、定损、理赔工作,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农业保险事项专题培训工作。

乡镇:负责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宣传动员工作,参与承保、理赔工作

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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