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小金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驻县单位:
经十三届县委第22次常委会和十五届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小金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小金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做好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根据《就业促进法》《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阿坝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阿坝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21〕12号)精神,制定了《小金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全面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就业的稳定性,着力解决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牧区无业青年、未实现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9+3”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脱贫人员的就业问题,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二、开发数量及范围
(一)开发数量。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员”的原则,结合全县实际,统筹安排,2022年拟开发公益性岗位117个。
(二)开发范围。按照县委、县政府就业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安排部署,我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为各乡镇和县级相关各部门。
三、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及人员要求
(一)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是指具有本州户籍、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以下人员:
1.经县乡村振兴局确定的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
2.经县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登记失业的“9+3”毕业学生;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5.登记失业的牧区无业青年。
(二)人员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并具备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且具有劳动能力;
3.聘用岗位实行“一人一岗”,严禁“一人多岗聘用”;
4.根据《阿坝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工作原则
以开发便民、利民服务公益性岗位为主的原则。
五、主要岗位种类和职责
(一)主要岗位:乡村劳动保障协理员、乡村道路维护员、办公室协理员、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员、乡村保洁员、网格化管理员、保安和经乡镇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主要岗位职责
1.部门安置公益性岗位职责
①乡村道路劝导员:宣传国家交通法律、法规,协助交通警察对行人、车辆及非机动车辆进行纠章;对未按照规定地点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中队;工作期间,要做到态度和蔼,热情服务,仪容严整;不得利用岗位职责之便,向交通违法当事人索要钱物、谋求个人私利或为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方便;遇有交通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上报公安交警部门,协助交警勘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协助做好交警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②办公室协理员:协助办公室做好各科室的协调工作,负责简单的文件、简报的撰写,协助办公室做好会务工作,负责档案整理和仓库管理工作,负责传达室管理,做好报刊信件的管理工作,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保安:维持单位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进发现可疑人和事,并逐出;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苗头,并消除之;配合领导做好值班工作;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正确记录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2.乡镇安置公益性岗位职责
①乡村劳动保障协理员:积极参与人社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对贫困人员的调查摸底、信息采集、台账记录工作;协助开发就业岗位,调查了所在村就业困难人员的用工需求、培训需求;及时收集、发布、传递空岗信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协助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乡村道路维护员:保持路基稳定、路石平整、路肩整洁排水畅通,保持公路构造物、沿线设施、交通标志标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及时发现有影响安全的险情或者隐患,要能立即采取警戒措施,设置相应的警示信号,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并制止有损公路设施、影响公路路况的行为。
③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员: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老人留守儿童人身和财产遭到损失,维护日间照料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安全无事故;热情为老人和儿童服务,严禁用粗暴、冷漠的态度;主动与老人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动态需求,如实向有关部门反馈老人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乡镇、村两委安排的有关日间照料中心的其他任务。
④保洁员:熟悉各自分工及所负责责任区内的保洁卫生情况,对责任区内的卫生全面负责,进行全面保洁打扫,确保任何时候卫生情况均能达到要求;负责责任区垃圾拖运到垃圾中转站,并按标准清洗垃圾箱、垃圾装车、消毒工作;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消杀工作,定期实施消杀作业;组织搞好全辖区内卫生环境的维护和管理;保洁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公用部位有破损等异常现象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⑤网格化管理员:就是把辖区划分成一个个的网格,各自积极主动做好不和谐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力争将一般性的不和谐因素自行化解在网格内。积极配合、全力协助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整治各类问题隐患,确保网格内突出的不和谐因素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完成分包领导和社区或(村)委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网格员要及时把自己负责辖区网格案件上报目标责任人。
各用人单位临聘人员主要安排在各用人单位辅助性工作岗位,岗位设置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安排在“人事、涉密、执法、驾驶员”等重点风险岗位。
六、岗位安置
公益性岗位安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因根据申请人年龄,考察岗位配置是否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就业困难等人员应聘公益性岗位前应进行求职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其提供个性化就业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实现就业。对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根据申请人年龄、家庭状况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
七、公益性岗位安置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明确告知用人单位、工作地点、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信息。
(二)个人申请。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常住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乡(镇)、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
(三)供需对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公益性岗位的用工需求和申请人的就业困难程度、求职意愿,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双方选择,确定拟招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
(四)用工备案。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等人员1个月之内,应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五)岗位聘用期限。今年,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为12个月(从2022年1月起至2022年12月止),上岗人员属临时性聘用人员,聘用期满即终止临时聘用关系。对考核合格、有能力胜任工作的人员,可按程序继续聘任,但累计不得超过3年。请聘用公益性岗位的单位务必于3月30日前按要求如实将拟聘人员相关资料报送县就业局,过时不予受理(资料报送到小金县就业局指导股,用人单位请加公益性岗位办公QQ群:280800366),所需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材料模板将传至QQ群文件,请各用人单位自行下载按时报送。
八、岗位退出机制
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一)以其他形式实现就业的;
(二)享受扶持政策期满的;
(三)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四)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五)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六)有违法行为的。
九、薪资待遇
(一)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由再就业专项资金解决,按季度发放;岗位补贴资金测算:1月-3月1650元/月/人×117人×3=57.915万元,4-12月1970元/月/人×117人×9=207.441万元,合计265.356万元。
(二)社会保险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先缴纳,再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申报后进行归垫。保险补贴测算:用人单位部分1254.42元/月/人×117人×12=176.12万元。以上资金如遇社保缴费标准上调,相应上调。
十、资金来源
一是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就业专项资金;二是由县本级财政安排就业配套资金,实行单独管理,单独做账,专款专用。
十一、组织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管理、筹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再就业岗位统筹安排和协调;县就业局负责用人单位用工申请的审核;各公益性岗位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公益性岗位职能职责与管理考核办法》;用人单位负责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附件:1.小金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汇总表
附件1
小金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汇总表
序号 |
部门/乡镇 |
公益性岗位开发数 |
备注 |
1 |
县委办 |
2 |
|
2 |
县政府办 |
2 |
|
3 |
县人大办 |
2 |
|
4 |
县政协办 |
2 |
|
5 |
县委组织部 |
1 |
|
6 |
县委宣传部 |
1 |
|
7 |
县委政法委 |
1 |
|
8 |
县委统战部 |
1 |
|
9 |
县委党校 |
1 |
|
10 |
县总工会 |
1 |
|
11 |
县农办 |
2 |
|
12 |
县编办 |
1 |
|
13 |
目标绩效中心 |
1 |
|
14 |
县法院 |
1 |
|
15 |
县检察院 |
1 |
|
16 |
县工商联 |
1 |
|
17 |
县红十字协会 |
1 |
|
18 |
团县委 |
1 |
|
19 |
县财政局 |
2 |
|
20 |
县人社局 |
2 |
|
21 |
县公安局 |
2 |
|
22 |
县行政审批局 |
2 |
|
23 |
县应急管理局 |
2 |
|
24 |
县自然资源局 |
2 |
|
25 |
县乡村振兴局 |
2 |
|
26 |
县科农畜水局 |
2 |
|
27 |
县卫生健康局 |
2 |
|
28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2 |
|
29 |
县市场监督局 |
2 |
|
30 |
县住建局 |
2 |
|
31 |
县交通局 |
2 |
|
32 |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
1 |
|
33 |
县税务局 |
1 |
|
34 |
县审计局 |
1 |
|
35 |
县民宗局 |
1 |
|
36 |
县生态环境局 |
1 |
|
37 |
县民政局 |
1 |
|
38 |
县信访局 |
1 |
|
39 |
县司法局 |
1 |
|
40 |
县统计局 |
1 |
|
41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1 |
|
42 |
县医保局 |
1 |
|
43 |
县就业局 |
1 |
|
44 |
县社保局 |
1 |
|
45 |
县城乡居保局 |
1 |
|
46 |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
1 |
|
47 |
社会福利中心 |
1 |
|
48 |
县公务服务中心 |
2 |
|
49 |
四姑娘山镇人民政府 |
2 |
|
50 |
达维镇人民政府 |
2 |
|
51 |
结斯乡人民政府 |
2 |
|
52 |
日尔乡人民政府 |
2 |
|
53 |
沃日镇人民政府 |
2 |
|
54 |
崇德乡人民政府 |
1 |
|
55 |
美沃乡人民政府 |
1 |
|
56 |
美兴镇人民政府 |
3 |
|
57 |
沙龙乡人民政府 |
1 |
|
58 |
新桥乡人民政府 |
1 |
|
59 |
宅垄镇人民政府 |
2 |
|
60 |
两河口镇人民政府 |
2 |
|
61 |
抚边乡人民政府 |
2 |
|
62 |
木坡乡人民政府 |
1 |
|
63 |
八角镇人民政府 |
2 |
|
64 |
潘安乡人民政府 |
1 |
|
65 |
窝底乡人民政府 |
1 |
|
66 |
汗牛乡人民政府 |
1 |
|
67 |
基层平台服务站 |
21 |
|
小计 |
|
117 |
|
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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