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人大代表第18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回复
尊敬的杨清勇、牛国章、牟林生、毛永富、毛光兴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后,第一时间开展建议交办落实工作,将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防范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的建议》(第18号)交由县林草局牵头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办、压实工作责任。此建议精准贴合我县野生动物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对平衡生态保护与农业生产安全、化解人兽矛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是针对建议中提到的“完善野生动物损害补偿机制,建议政府出台专项政策,制定管理办法、补偿标准,多渠道及时、合理地开展补偿。”
答复如下:为有效统筹野生动物保护与群众切身利益,我县持续健全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制度体系。2025年1月,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小金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小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办理流程和责任分工,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的补偿工作体系。同时,我县创新推行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模式,自2023年起依托州级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资金,在全县全域试点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每年投入保费20万元,保障范围涵盖野生动物造成的农作物损毁、经济作物损失、中药材损毁、牲畜伤亡及人身伤害等各类情形,保险覆盖全县18个乡镇。通过持续优化理赔流程,做到快速核查、及时赔付。截至目前,累计受理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案件529起,理赔总金额66.3万元,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权益,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针对建议中提到的“依法开展有计划的捕猎,控制种群数量,从法律和政策双向明确其繁衍规模,依法开展必要的有计划捕猎。”
答复如下:我县严格遵循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科学调控种群、依法规范管控的原则,有序开展野生动物种群数量调控工作。在野猪种群调控方面,自2024年以来,我县专项安排财政资金39.78万元,组建3支专业狩猎队伍,严格在划定区域、规范流程内开展野猪种群科学调控工作,累计规范调控野猪651头,有效遏制重点区域野猪种群过快增长趋势,极大缓解了野猪损毁农作物、侵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在猕猴种群调控方面,鉴于猕猴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调控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逐级申请办理特许猎捕证。近两年,我县持续向上对接州、省林草主管部门,积极争取猕猴种群调控政策和猎捕许可。目前,省林草局已明确将我县纳入最后一批猕猴种群调控实施县域,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强对上汇报对接,全力争取早日获批开展猕猴种群科学调控,持续优化县域野生动物种群结构,从源头降低野生动物致害风险。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县人民政府将持续以代表建议办理为抓手,不断健全野生动物保护、风险防控、损害补偿、种群调控全链条工作机制,优化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和保险理赔机制,简化流程、提升效率,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野猪种群科学调控,积极推进猕猴种群调控审批落地,精准管控野生动物种群密度。同时,强化野生动物活动监测、预警提示、防护宣传,完善田间防护设施,全方位筑牢农业生产安全防线,平衡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保障,推动实现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群众安居多方共赢。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恳请各位代表批评指正。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建言献策、监督支持我县各项工作开展!
请将《小金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承办单位:小金县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负责人:李裕伟
具体承办人:墨健勇
联系电话:18090439663
解决程度: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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