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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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适用范围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二、设定依据

阿坝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7〕19号)。

     三、申请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当年内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

     四、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4.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

     5、失业保险股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流程

企业职工个人于每年5月和11月前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就业部门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企业职工个人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持办理资料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就业部门提出申请,就业部门接到申请后,采取与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比对的方式对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对职工个人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及补贴金额,审核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统计表及公示情况书面报州就业局审核汇总,州就业局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审批同意后按照失业保险待遇拨付程序划拨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由参保地就业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最后在金保信息系统标识该职工己领取的职业(工种)及等级的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相关情况。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

     小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0837-278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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