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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小金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调整)

发布时间: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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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力有序推进深化我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着力构建我县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构建贫困地区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的意见》(川财农〔2015〕191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033号)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指导意见》(阿府办发20204号)等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使用方案。

第一章序言

(一)编制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构建贫困地区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的意见》(川财农〔2015〕191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033号)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指导意见》(阿府办发20204号)等相关文件,编制本方案。

(二)编制原因。聚焦目标任务、实施精准扶贫,坚持规划先行、精准精确施策,坚持拾遗补缺、弥补脱贫短板,精准资金投向、提升使用绩效,创新筹资方式、形成多元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聚合效应等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用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编制原则

1.坚持县为主体,统筹安排原则。根据精准扶贫总体要求和扶贫攻坚目标任务,衔接县农牧业农村总体规划,把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涉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综合打造,成片整体推进,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

2.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在资金来源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不变、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统筹安排项目,统筹投放使用资金,形成扶贫攻坚资金保障要素牵引,增强综合扶贫投入力度。

3.坚持聚焦贫困,重点突破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最急盼解决的问题着手,聚焦整合投向,推进我县贫困区域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保护、能力建设上都有重大突破。在选择扶贫项目时,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条件允许时,可吸收贫困村、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

4.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坚决把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脱贫目标。紧盯全县78个贫困村,325111714贫困人口,严格按照脱贫退出指标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按照“扶上马,送一程”的思路,对照脱贫标准,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对标补短,坚决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持续巩固脱贫成效,以退出村和脱贫对象全面巩固提升为主战场,以十个扶贫专项工作为抓手,“五个一批”为举措,依托专项、行业、社会“三大扶贫”有机结合的大扶贫格局,达到摘帽村有硬化路、卫生室、文化室、宽带网,村级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集体经济年人均收入3元以上;脱贫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无辍学儿童;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年度脱贫标准以上。

(二)项目建设目标。通过扶贫项目建设,全面巩固提升稳步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让全县3251户11714名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形成好习惯、养成好风气,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按照“扶上马,送一程”的思路,对照脱贫标准,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对标补短,坚决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实现高质量脱贫,圆满完成2020年同步小康目标

(三)资金整合目标。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分配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统筹整合合力。将涉农资金整合贯穿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深化“统筹安排、协调互补、集中投入、综合打造”的整合实践,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县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贫困户脱贫“两不愁三保障”、“三有”标准及贫困村摘帽“一低五有”标准及县摘帽“一低三有”标准,确保全县高质量完成“县摘帽、村退出、户脱贫”目标任务。

第三章工作措施

(一)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1.整合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清理整合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将涉农资金整合为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发展、农业生产发展、水利发展、农村公路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社会发展等七类。

2.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县级收到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后,按程序报批后要在30日内下达各单位。

(二)围绕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1.有效衔接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编制好本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与上级脱贫攻坚规划、各级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和年度计划引领投入,凝聚扶贫合力。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不得随意调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按计划完成脱贫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应当区分具体情况研究处理,原则上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

 2.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专项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即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用途)内,提出包括主要目标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在内的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原则上不再一个项目编制一个方案。已下达各县的2020年涉农资金,由其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范围,视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统筹整合使用。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明确每个项目和资金的管理部门,特别是把项目资金调整用途后的管理部门予以明确落实,并相应承担管理责任。

3.组织项目加快实施。按照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好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在选择扶贫项目时,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加强扶贫项目储备,及时安排项目资金,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在接到上级转移支付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三)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

1.推行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方式。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吸收贫困村、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农民自行建设、自主招标(比选)等方式实施项目,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

2.实行到村到户到人精准扶持。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兑现到人的要求,强化资金安排使用和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优先安排资金到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做到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3.探索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积极探索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拓宽贫困人口收入渠道。加大培育带动主体的支持力度,创造条件帮助带动主体承接各类支农项目,鼓励带动主体吸收贫困户为其成员,扩大覆盖范围,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贫困户真正受益。

4.转变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方式。探索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农业担保、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

(四)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

1.完善制度体系。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

2.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快构建协调配合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对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扶持措施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由所在贫困村的第一书记签字确认。不得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规划以外的支出;不得用于村级文化室、卫生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中心校、卫生院,乡(镇)村活动中心、党员活动室、农村电网改造、和电视户户通工程、广播村村响工程、教育医疗设施设备配置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国省干道、县级道路、通乡公路,机场、铁路、航空、港口,大中型水库等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修建楼堂馆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弥补单位公用经费等支出;不得用于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财产保险、扶贫保险等各类保险产品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补充,低保线和贫困标准线“两线合一”补助,贫困群众生活困难补助,民政救助等社会事业;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以及银行、城投、担保等平台和公司投融资易地扶贫搬迁、精准扶贫贷款奖补等财政资金已足额保障的扶贫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建设基金等债务资金本息;不得用于建设农民群众不满意、没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园区”等形象工程。

 3.健全公告公示。坚持和完善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程度。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贫困村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4.开展绩效评价。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任务挂钩,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扶贫、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本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通报。

5.加强监督检查。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实施多元监督检查,发挥乡镇财政就近就地优势,让其充分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和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反馈机制。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探索实践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给予大力支持。

第四章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扶贫项目,按照“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以脱贫攻坚统领县域经济发展、以县域经济发展推动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整合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脱贫村及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村公共服务设施、扶持种植养殖产业发展。以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从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围绕通组路硬化路、入户硬化路、家居环境改善等内容,不断改善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以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领域为重点,以群众增收致富为核心,以习惯养成为突破口,出实招、真扶贫、扶真贫,本年度计划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共计35131.62万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3122.75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发展5605.67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6403.2万元。

(一)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农村道路、水利等16类项目,共计160个。其中,农村道路项目116个(村道挡墙建设、村道堡坎建设、村道路基路面修复、村道安防、组道建设、组道维修、组道堡坎、组道挡墙),水利项目44个(桥梁建设、涵洞建设、蓄水池建设、河提建设、安全饮水、小水窖、灌溉、其他水利工程)。

1.农村交通。

1.1实施地点。在沃日镇官寨村、沃日镇色不龙村等53个村实施通村道路项目,在结斯乡九扎村、结斯乡向花村等38个村实施村内道路项目。

1.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维修村道29788平方米改建村道、产业道路、旅游路45.3公里,村道堡坎建设17163.5方,村道挡墙建设19563.65方,通组路硬化74.6公里,组道堡坎建设15770方。村道建设标准为宽4米,厚20厘米,组道建设标准为宽3米,厚15厘米。

1.3建设标准:按照《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标准实施。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03月全面启动实施,6月末完成工程60%以上,11月末完工。11月末资金拨付达到95%以上。

1.5项目效益。村、组道路的建设,方便了村与村、组与组的联系,实现了村与村互通有无,极大方便了村民生产生活所需,节约生产资料运输成本,促进村级经济社会事业的各方面发展,项目覆盖了全县90个村2652户贫困户。

2.水利。

2.1实施地点。在老营乡甘家沟村、美沃乡美诺村等65个村实施水利项目。

2.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河提5040米,排水沟建设3800米,安全饮水管道21100水池维修建设16口,小水窖建设20个,水池建设5个,桥梁建设、维修加固5座。

2.3建设标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687-2014),本工程为Ⅴ等工程,工程规模为小(2)型,水工建筑物等级为5级。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03月全面启动实施,6月末完成工程60%以上,11月末完工。11月末资金拨付达到95%以上。            2.5项目效益。通过新建河提、排水沟建设、新建蓄水池、桥梁建设等水利项目的实施,极大巩固提升小金县贫困村的生产生活用水,使其安全饮水得到保障。覆盖了全县65个村1773户贫困户。

(二)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村集体经济、乡村旅游业、其他等10类项目,共计42个。其中种植业项目37个(香菇基地大棚提升改造、生态蔬菜种植示范园、产业路硬化、产业发展、坡改梯、玫瑰核心区玫瑰集中收购点、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乡村旅游业项目1个(小金县汗牛乡产业项目足木村热溪河神树坪旅游综合项目)其他项目4个(电力台区、线路改造)

1.种养植业。

1.1实施地点。在结斯乡木洛村、两河口镇两河村等37个村实施种植业项目

1.2建设内容及规模。产业路硬化31.5公里,产业发展及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个,产业发展基金1个,集体经发展项目5个。

1.3建设标准。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03月全面启动实施,6月末完成工程70%以上,11月末完工。11月末资金拨付达到95%以上。

1.5项目效益。通过产业发展基金、产业发展及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增收渠道,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积极性,增加贫困户收入增强脱贫信心,为已脱贫户稳固脱贫不再返贫提供有力保障,项目覆盖全县37个村1642户贫困户

2.乡村旅游业

2.1实施地点。在汗牛乡足木村实施1个乡村旅游业项目。

2.2建设内容和规模。露营、摄影、野炊点,步道路,河道漂流等。

2.3建设标准。根据旅游行业标准实施修建。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03月全面启动实施,6月末完成工程60%以上,11月末完工。11月末资金拨付达到95%以上。                   2.5项目效益。通过旅游配套设施项目的实施,增加改善旅游接待能力,促进贫困户旅游增收,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覆盖了全县1个贫困村26户贫困户。

(三)其他项目。主要包括入户路建设、太阳能路灯、污水管网建设、停车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共计92个。

1.项目内容

1.1实施地点。在四姑娘山镇长坪村、达维镇达维村等84个村实施入户路建设、厕所建设、停车场建设、污水治理、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排水沟建设、垃圾池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改善、太阳能路灯等项目。

1.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厕所4座、入户路新建28318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1389盏、排水沟3800米、污水管网及配套32.2公里、垃圾池建设6个农村人居环境改善6等。

2.3建设标准。按照各行业标准要求实施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03月全面启动实施,6月末完成工程60%以上,11月末完工。11月末资金拨付达到95%以上。      2.5项目效益。通过实施入户路建设、厕所建设、停车场建设、污水治理、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排水沟建设、垃圾池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改善、太阳能路灯等项目村内环境极大改善,解决了贫困村、贫困户“脏、乱、差”问题,实现“四个好”目标。项目覆盖84个村的2435户贫困户

第五章整合资金

(一)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0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35131.62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5131.62万元。

1.基础设施类。计划投资23122.75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3122.75万元。具体是:农村交通(通村路、村内道路)18529.42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8529.42万元;水利(水利工程、饮水工程)4593.33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4593.33万元。

2.农业产业发展类。计划投资5605.6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605.67万元;种养殖业5307.6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307.67万元;乡村旅游业83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3万元,其他资金投入215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15万元

3.其他。计划投资6403.2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6403.2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0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35131.62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28059.62万元、省级资金3215万元、州级资金县资金420万元、县级资金3437万元。

    1.计划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28059.6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851.62万元,水利发展资金3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3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389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2000万元。

    2.计划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321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9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20万元,“三州”开发资金200万元。

    3.计划整合市(州)涉农资金420万元。其中:2020年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0万。

    4.计划整合县级涉农资金3437万元。其中: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890万元,县级存量资金安排410万元,收回2019年项目结余资金安排1137万元。

第六章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规划统筹协调全县脱贫工作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研究制定当年的脱贫工作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具体实施方案,并研究提出次年全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指导意见。

(二)对接项目,平衡资金。根据县级扶贫攻坚规划,加强对可实施存量项目、拟安排增量项目、拟争取项目的清理盘算,统筹制定涉农项目整合实施方案。着力清理历年涉农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强化整合资金统筹平衡,对整合项目投入到统一区域,应充分利用本级财政投入手段或再次整合相关涉农项目,努力使相同或相似建设内容的财政补助标准、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方面相对统一。

(三)强化监督检查。财政、监察、审计要加大对整合政府涉农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对不按规定擅自向上申报涉农项目,或擅自改变项目实施地点、用途的部门、乡镇,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对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扶持措施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由所在贫困村的第一书记签字确认。不得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规划以外的支出;不得用于村级文化室、卫生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中心校、卫生院,乡(镇)村活动中心、党员活动室、农村电网改造、和电视户户通工程、广播村村响工程、教育医疗设施设备配置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国省干道、县级道路、通乡公路,机场、铁路、航空、港口,大中型水库等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修建楼堂馆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弥补单位公用经费等支出;不得用于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财产保险、扶贫保险等各类保险产品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补充,低保线和贫困标准线“两线合一”补助,贫困群众生活困难补助,民政救助等社会事业;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以及银行、城投、担保等平台和公司投融资易地扶贫搬迁、精准扶贫贷款奖补等财政资金已足额保障的扶贫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建设基金等债务资金本息;不得用于建设农民群众不满意、没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园区”等形象工程。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手机信息、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手册等途径,确保扶贫政策、资金安排宣传到村、到组、到户。注重引导,激发贫困群众干事创业热情,苦干实干,攻坚克难,艰苦奋斗,脱贫奔康。

(五)开展绩效评价。县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各部门涉农项目整合及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统一考核,对整合涉农项目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评价。建立激问责励机制,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应整合而不按规定整合或拒不整合的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小金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小金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

附件 :小金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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