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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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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业企业:

根据《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296号)规定方向及《小金县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2020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2020工业产业扶贫切块资金)的政策兑现工作,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2020工业产业扶贫切块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一)支持重大产业培育建设。做强做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二)支持重大布局优化调整。推进产业园区创新改革发展,支持园区公共服务体系和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园区特色化、专业化、市场化、集群化、集约化发展和区域协同化发展,优化园区产业发展环境。推动城市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搬迁改造,支持重大生产力布局落地。

(三)支持重大技术升级改造。支持建立技术改造普惠激励机制,促进开展以产品换代、生产换线、设备换芯、机器换人等为主要内容的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

(四)支持重大创新研发设计平台打造。支持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以及产教融合项目建设,推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五)支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持重点行业去产能,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创新产品市场推广,培育品牌,提升产品品质,开展工业产业扶贫,经济运行应急保障,促进两化互动发展。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小金县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2年以上(含2年)的企业。

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且经营行为均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要求。

3.具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或服务的场地、人才、设施,具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失信人记录。

4.企业积极服从行业管理,及时按县经信局、县财政等部门的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和生产运行及企业财务信息。

5.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社会信用良好,无偷漏税、不良信贷、拖欠薪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等记录。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在近2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

6.项目已开工建设或已实施完毕,项目投资额原则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7.带动脱贫能力强和未来带动脱贫潜力大的产业扶贫项目,通过解决就业、原材料收购等形式,争取带动更多农户增收。

(二)申报资料:

1.小金县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封面)、小金县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实施方案,土建及构筑物项目清单、主要设备采购清单、项目施工进度表,项目资金构成和资金来源,效益分析,投资进度)。

4.经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5.项目支付凭证、施工照片(彩色)等证明形象进度的材料。

6.技改类项目需提供技改备案文件。

7.申报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企业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8.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对上述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申报材料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及个人签章。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截止时间。项目申请单位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资料提交县经信局审核。

(二)材料报送。项目申请单位按照材料报送要求及附件格式,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通过初审的项目组织现场核查及开展项目专家评审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才学  联系电话:0837-2787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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